|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財政 (主計處)案號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檢送本縣115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請審議。 審查意見:參照各小組審查意見。 |
| 大會決議 | 三讀照審議書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保安 (衛生局)案號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銀髮健身俱樂部後續營運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90萬元(補助款9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案號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糧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花蓮縣玉里米產地認證標章行銷推廣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15萬元(補助款15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案號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核定補助本府115年度「養豬產業韌性高效加值及競爭力優化計畫-學校午餐畜產食材查核與抽驗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3萬5,000元整(補助款7,000元,配合款2萬8,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文化局)案號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財團法人花蓮縣文化基金會114年度決算書,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三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文化局)案號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花蓮縣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200萬元整(含補助款120萬元及配合款8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建設處)案號6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政府115年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經費補助」案,經費計新臺幣6萬元(補助款4萬8,000元,配合款1萬2,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建設處)案號5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交通部公路局核定補助本縣辦理「環島自行車道升級暨多元路線整合推動計畫第二期」案,經費計新臺幣1,214萬7,000元 (補助款995萬7,000元,配合款219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觀光處)案號4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經濟部核定補助本府辦理「花蓮縣花蓮市東大門國際觀光夜市C區共食區建置計畫」一案,補助款經費新臺幣(以下同) 443萬元整,本府配合款109萬5,478元,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計552萬6,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觀光處)案號3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經濟部能源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4年度吉蒸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沼氣發電系統設置及推廣計畫書」案,經費計新臺幣1,452萬3,000元(補助款1,452萬3,000元)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 一、 同意。 二、 附帶決議:中央政府已有相關補助鼓勵業者設置沼氣發電設施,建請縣府亦應補列相關補助經費,並積極輔導本縣業者爭取中央補助及設置沼氣發電設施,以提升畜牧資源再利用效益,並促進再生能源發展。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建設處)案號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1批次擬辦理治理工程案件」等2案,共計新台幣4,400萬9,000元, (補助款3,079萬1,000元,配合款1,321萬8,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及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建設處)案號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交通部公路局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花蓮縣公共運輸定期票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2,213萬元整(含補助款1,717萬9,000元及配合款495萬1,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財政 (地方稅務局)案號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制定「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草案,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退回 附帶決議: 一、鑑於現行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將於民國116年1月13日屆滿,且適逢本屆縣長與議員任期屆滿,為尊重地方民主體制與新任民意機關之權責,本自治條例不宜於本屆逕行訂定,全案宜留待下屆新任縣長及議會組成後,依最新民意與政策方向通盤研議。 二、為使未來自治條例制定更具科學性、合理性與說服力,並兼顧地方發展、環境維護及業者負擔,請花蓮縣政府於下屆重新研提相關法案前,應先完成並提供下列專業評估與分析報告,送交下屆議會及縣長作為審查與決策參考: 1.礦區環境復育成本評估報告。 2.重型礦車行駛造成道路損害及維護修繕成本分析報告。 3.自然環境與景觀損失評估報告。 4.合理稅率精算依據、課稅標準試算及稅收分配運用效益報告。 三、考量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重新計算挹注及整體財政收支結構之變動,請縣府針對本縣現行各項特別稅(包含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及土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之徵收效益與屆期時間進行整體通盤檢討,以建立兼顧地方財政健全與產業健全發展之長期稅制政策。 |
| 大會決議 | 一、本案原審查意見經大會表決未獲通過。 二、經二讀會審查結果,第二條課徵年限修正為一年、第十一條施行日期修正為「自民國116年1月14日至117年1月13日止」,其餘條文均照案通過。 三、本案經二讀修正通過後,三讀會無文字修正,全案照二讀會議決條文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社會處) 案號8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府辦理「115年度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避難收容處所優化」案,經費計新臺幣1,606萬元(補助款1,204萬元,配合款402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行處) 案號7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本縣光復鄉大安段957-19地號縣有土地申請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小組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行處) 案號6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競賽實施計畫」案,原預算匡列不足計新臺幣(以下同)91萬9,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小組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行處) 案號5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萬榮洞穴溫泉深度走讀開發與營運場域整備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10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行處) 案號4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縣辦理「高山森林基地森林文化體驗場域優化與永續旅遊推動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75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行處) 案號3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太巴塱部落文化生態永續旅遊發展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10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行處) 案號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縣辦理「七腳川文化路徑與阿魯巴染工藝體驗產業推升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10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行處)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15年度原住民族在地就業支持計畫」案,匡列不足經費計新台幣126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16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第4期(113-116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之「美崙山公園環境景觀設施二期改善計畫」行動計畫修正案,經費計新台幣3,333萬4,000元,(含補助款3,000萬元及配合款333萬4,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民政處) 案號16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內政部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第四期(113-116)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花蓮縣宗教覺旅(journey)計畫之子計畫「花蓮冬季節慶跨區串聯藝文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1,120萬元(補助款1,000萬元,配合款12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民處) 案號15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花蓮縣第四期(113-116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花蓮縣原住民族樂舞人才培育暨扶植團隊發展計畫」行動計畫修正案,原預算增加經費計新臺幣4,594萬5,000元(中央補助款計4,580萬元;縣配合款計14萬5,000元),擬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民政 (原民處) 案號14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府辦理「花蓮縣第四期(113-116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2.4花蓮海洋島嶼文化產業推展計畫」案,原預算增加經費計新臺幣1億2,000萬元(補助款1億800萬元,配合款1,20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環保局) 案號1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修正「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草案,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本案因修正條文定有罰則,應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辦理公布事宜,其餘修正草案內容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環保局) 案號10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114年度海洋環境管理考核獎勵補助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60萬元,(補助款30萬元,配合款3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環保局) 案號9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環境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丹娜絲颱風災後衍生大型廢棄物妥善處理作業實施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7,200萬元整,(補助款6,480萬元整(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配合款720萬元整),請同意納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案,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環保局) 案號8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營建產出物跨部會推動計畫」,經費計新臺幣44萬6,000元〔補助款24萬5,372元,配合款10萬5,160元及增加配合款9萬5,468元(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環保局) 案號7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環境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後廚餘廠設備災損修繕復建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6,980萬元整,(含補助款6,824萬元(代收代付)及配合款156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環保局) 案號6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環境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後巨大廢棄物處理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891萬1,403元整,(含補助款802萬263元整(代收代付),配合款89萬2,000元(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環保局) 案號5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環境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花蓮縣樺加沙颱風-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後廢棄物清理災損修繕-一般垃圾、災後混合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第三暫置區除外)」案,經費計新臺幣2,036萬元﹝含補助款1,832萬4,000元整(代收代付) 及配合款203萬6,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衛生局) 案號4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案,原預算匡列不足新台幣50萬元整(補助款),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衛生局) 案號3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三價流感疫苗採購經費」案,經費計新台幣498萬7,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衛生局) 案號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為辦理本縣脆弱家庭就學權益「青(少)年照顧者照顧支持服務計畫」計需經費新台幣50萬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保安 (消防局)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內政部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補助消防人員健康檢查執行要點」案,經費計新台幣23萬2,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15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項下「養豬場節水減廢及資源化利用」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174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67萬3,000元整,配合款107萬2,000元整),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14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15年度花蓮縣有機農業生產與驗證輔導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341萬元(補助款53萬9,000元,配合款287萬1,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13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精進乳牛保險業務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38萬1,000元整,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1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核定本縣辦理「115年度強化植物有害生物防範措施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73萬4,000元(含補助款56萬7000元,配合款16萬7,000元),原預算匡列新臺幣49萬7,000元,追加新臺幣23萬7,000元(補助款7萬元,配合款16萬7,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11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區域農遊軸帶整合推動亮點行銷計畫(競爭型)」案,經費計新台幣500萬元 (補助款250萬元,配合款250萬元),原預算匡列不足新台幣250萬元(配合款),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10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糧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制計畫」,經費計新臺幣59萬6,000元(含一般性補助款36萬元及地方配合款23萬6,000元),原預算匡列一般性補助款新臺幣34萬5,000元,不足新臺幣1萬5,000元整,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9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防範非洲豬瘟國內防疫量能整備計畫(縣市政府部分)」案,原預算匡列不足新台幣1萬9,000元(補助款追減30萬5,000元,配合款追加32萬4,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減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8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糧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水果產業結構調整計畫-115年輔導優質水果集團產區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42萬元(補助款42萬元,配合款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7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核定補助本府115年度「花蓮縣強化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經營管理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339萬5,000元整,原預算匡列不足新臺幣208萬8,000元(補助款追減62萬8,000元,配合款追加271萬6,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減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6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核定補助本府115年度「加強飼料生產與衛生安全管理計畫」案,經費計新台幣3萬元整,原預算匡列不足新臺幣2萬元(補助款8,000元,配合款1萬2,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5年度追加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5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糧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水果產業結構調整計畫-115年輔導果樹轉作及品種更新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100萬6,000元整(補助款100萬6,000元,配合款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4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有機農業適用肥料推廣計畫」,經費計新臺幣4萬5,000元,(含補助款4萬5000元,配合款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3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推廣計畫」,經費計新臺幣3,579萬5,000元整(補助款3,579萬5000元,配合款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2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8-07 |
| 類別案號 | 農業 (農業處) 案號2 |
| 議案分類 | 縣府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 案 由 | 農業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年度擴展動物收容量能及場域優化計畫」案,經費計新臺幣43萬元(補助款12萬9,000元、配合款30萬1,000元),請同意列入本府116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二讀照審查意見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保安 案號3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鍾素政 |
| 連署人 | 韓林梅、林正福 |
| 案 由 | 依玉里鎮赤柯山發生活災情事,如何針對遠山區之救災機制設置地方救災設施。 |
| 說 明 | 如附件說明。 |
| 辦 法 | 請縣府及有關單位會勘說明會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保安 案號2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黃玲蘭 |
| 連署人 | 楊華美、林則葹、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請環保局提供2022~2026年瑞穗鄉、玉里鎮、富里 鄉、卓溪鄉四鄉鎮垃圾清運量及清潔隊人員編置多 少人?垃圾量及編置人員比例?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保安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程美蓮 |
| 連署人 | 蔡依靜Lamen Panay、周駿宥 |
| 案 由 | 建請說明「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新增社會福利條文適法案 |
| 說 明 | 有關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回饋金,新增社會福利條文案,前經會議討論決議,請有關單位說明本案之適法性,以維「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之穩定性。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案號6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鍾素政 |
| 連署人 | 韓林梅、林正福 |
| 案 由 | 瑞穗鄉舞鶴山新舞鶴段0896地號茶園嚴重崩塌工程 |
| 說 明 | 一、 舞鶴山茶園因災害長期危害土地崩塌,影響茶農土地受損。 二、 請縣府派員會勘。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案號5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程美蓮 |
| 連署人 | 周駿宥、簡智隆 |
| 案 由 | 建請評估秀林鄉銅門村榕樹2鄰無名溪相關防護設施案 |
| 說 明 | 榕樹2鄰無名溪平時出水量即較大,目前溪流兩側僅有一側設置擋土牆,另一側缺乏相關防護設施。 若遇颱風、豪雨等極端天候,溪水暴增並夾帶大量土石,恐造成溪岸沖刷及土石堆積,甚至有土石流之風險。請相關單位協助現場勘查,評估溪流兩側護岸及擋土設施是否足夠,並研議後續改善及防災措施。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案號4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儘速辦理「富里鄉永豐村道路邊坡擋土牆改善工程」,以維護居民通行安全。 |
| 說 明 | 富里鄉永豐村部分道路路段鄰近邊坡,路肩下方土石已有流失現象,造成道路基礎穩定性不足。 現場可見路面邊緣出現裂縫及掏空情形,且該路段為村民出入、農耕作業及農產品運輸重要道路,。 近年極端氣候造成豪雨頻繁,邊坡崩塌及道路受損風險提高,建請縣府辦理擋土牆、護坡及排水改善工程,以確保交通安全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
| 辦 法 | 請縣政府或轉陳相關單位盡速派員會勘施設。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案號3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協助釐清玉里鎮松浦里滿自然段既有農路管理權責及合法使用現況,保障農民通行權益,避免因資材室申請程序影響公共通行需求。 |
| 說 明 | 一、玉里鎮松浦里滿自然段農地所有權人申請興建農業資材室時,因基地範圍內現有一條長期供農民通行使用之農路,被主管機關要求應先行挖除或恢復原狀後始得辦理相關申請程序。 二、經地方反映,該農路已存在多年,且為周邊多位農民進出農地、農機通行及農產品運輸的重要通道,長期供公眾使用,具有實質公共通行功能。 三、目前因年代久遠,無法查明該農路究係由鄉公所、縣政府、農田水利單位或其他機關出資施作,相關設置資料及工程紀錄難以取得,致使農民於申請資材室過程中面臨行政認定困難。 四、若逕行要求拆除或挖除既有農路,恐造成後端農地無法通行,影響多位農民耕作權益及農業經營需求,並衍生土地利用及公共利益爭議。 五、為兼顧農民合法申請資材室權益及周邊農民通行需求,實有必要由縣府協調相關單位進行會勘,釐清農路設置沿革、管理權責及後續處理方式。 |
| 辦 法 | 建請花蓮縣政府召集地政、農業、建設及玉里鎮公所等相關單位辦理跨機關會勘,提出具體處理方案,於兼顧農民通行權益及農業設施合法申請原則下,協助解決本案爭議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案號2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儘速辦理「瑞穗鄉鶴岡村太平頂農路坍方改善工程」,以維護農民通行安全及確保農產運輸順暢。 |
| 說 明 | 瑞穗鄉鶴岡村太平頂農路為當地農民耕作、生產文旦及農產品運輸之重要道路,肩負居民日常通行及農業發展功能。 近年來受地震與連日豪雨及地震影響,部分路段發生邊坡坍方及土石滑落情形,造成路面受損、路幅縮減,影響農民及用路人通行安全。 太平頂地區為重要農業生產區,種植茶葉、果樹及各類農作物,農路通行品質攸關農產品運輸及農民生計。若坍方持續擴大,恐造成道路中斷,影響農業生產及災害搶修作業。 現有邊坡穩定及排水設施已不足以因應,亟需辦理坍方整治及道路改善工程,以維護公共安全。 |
| 辦 法 | 請縣政府或轉陳相關單位盡速派員會勘施設。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農業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儘速辦理「玉里鎮觀音里高寮農路改善工程」,以維護農民通行安全,提升農產運輸效率,促進地方農業發展。 |
| 說 明 | 一、玉里鎮觀音里高寮地區農路為當地農民耕作、生產及農產品運輸之重要交通道路,長年肩負農業運輸及居民通行功能。 二、因年久失修及長期受豪雨沖刷影響,部分路面出現龜裂、凹陷、破損及排水不良等情形,雨季時易形成積水及泥濘,影響車輛通行安全。 三、高寮地區盛產稻米、蔬果及各項農作物,農路品質攸關農產品運輸效率與農民生計,現況已無法符合農業運輸需求,亟需辦理全面改善。 四、近年極端氣候造成強降雨頻繁,農路邊坡及排水設施負荷加重,若未及時改善,恐導致路基流失、道路損壞擴大,影響居民及農民生命財產安全。 |
| 辦 法 | 請縣政府或轉陳相關單位盡速派員會勘施設。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8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胡仁順 |
| 連署人 | 黃馨、張美慧、林則葹、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建請修訂「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一、四點規定部分條文 |
| 說 明 | 一、「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如附件》第四點第二項規定:「持有該階段不同類科別合格教師證書,且具有一年以上該類科教學年資者(當年度每週應授正式課程時數二分之一以上),得跨類科申請。」也就是國中教師,其教師證登記之第二專長,若以第二專長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必須當年度以第二專長授課之科目,必須是每週應授課節數的二分之一以上節數是擔任第二專長科目之授課,才得以在參加當年度積分介聘時,以第二專長類科申請調動。 二、花蓮縣立國中共有23所,其中班級數在10班以下就有18所;5班以下學校也有9所;花蓮縣國中專任教師各類科每週基本授課節數為16至18節,在5班以下學校,第二專長類科每週要排到基本授課節數的一半以上,並不容易。因此宜蘭縣政府訂定的「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第四點規定:「教師申請介聘他校服務,均依其教師證書所登記(檢定)之教育階段別、類科別辦理;若同時具有不同教師合格證書者,最多可申請原服務同一教育階段二種介聘科(類)別;若非以現職任教科目調動者,須檢附三年內任教該學科(正式課程)一年以上之授課證明。」也就是說,只要第二專長有授課一節以上事實,只要能提出三年內任教證明,就可以第二專長申請調動。 三、另,教育處辦理縣內現職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時,亦應開放讓華大附小經由學校教評會同意委託花蓮縣政府辦理現職教師縣內積分調動,讓華大附小教師有機會介聘至縣立學校,縣立學校教師也有機會介聘至華大附小。經了解,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等縣市,在辦理縣市內現職教師介聘他校作業時,亦同意讓國立學校得以提出申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也曾在85至88年間,曾同意讓當時的花師附小教師申請參加縣內現職教師積分調動,當時花時附小一位張姓教師就成功調至花蓮縣立稻香國小。 四、因此,建議修訂「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一點規定:「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本縣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暨「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規定,訂定本要點。」修訂為:「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花蓮縣境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本縣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規定,訂定本要點。」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7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胡仁順 |
| 連署人 | 黃馨、黃玲蘭、張美慧、林則葹、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本縣縣立學校學生參與縣級以上競賽,縣府應編列預算補助學校租用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所需費用,供師生往返競賽地點。 |
| 說 明 | 一、學校學生參加全縣各類競賽和科學展覽等,除了可購置校車之偏遠地區學校,得以校車載送學校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往返競賽地點外,其他學校大都得自行商請家長或由帶隊教師駕駛自用汽車載送選手往返競賽地點。 二、然學校教師駕駛自用汽車搭載學生往返競賽地點,途中若發生意外事故,不幸發生傷亡,責任難以釐清。 三、若由參賽學生家長接送往返競賽地點,比賽期間若為上班日,比賽開始或結束時間又落在上班期間,家長得向雇主請假接送子女,造成家長與雇主之間的困擾。 四、綜上,花蓮縣政府除了每年度應編列預算,支付本縣縣立學校學生參與縣級以上競賽,補助學校租用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所需費用,供師生往返競賽地點外,也應一併發函學校重申教師自用汽車,不得搭載學生上下學外,亦不得搭載參與競賽學生往返競賽地點。 五、若有購置校車之學校,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可要求學校應協助搭載鄰近學校師生往返競賽地點,其他學校則可以數校共乘方式,由其中一所學校負責租用大眾交通工具,但租賃費用應由花蓮縣政府預算支應。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6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胡仁順 |
| 連署人 | 黃馨、黃玲蘭、張美慧、林則葹、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花蓮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在校用餐應比照學生減免費用 |
| 說 明 |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暨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執行要點」第二點之(五)規定:「班級導師於午餐時間應隨同班級學生用餐,並指導學生午餐教育,以確保學生安全衛生及營養均衡。」且學校將中午休息時間亦列入上班時間,其他教職員工也被迫中午必須留校用餐、休息,個人休息與用餐的自由空間受到限制。 二、花蓮縣自115學年度起,國立與私立高中職學校學生,亦列為花蓮縣政府辦理營養午餐餐費補助對象。 三、經查全國22縣市辦理學生營養午餐,將教職員工列為免費、減免或給予午餐指導津貼的縣市,共有14縣市《如附件》,其中以雲林縣給予全縣學校教職員工均午餐免費最為優厚,然雲林縣財政收支狀況,並未比花蓮縣來得寬裕。 四、綜上所述,以花蓮縣財政狀況,實有空間將花蓮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比照學生在校用餐及雲林縣模式給予免費待遇。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5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簡智隆 |
| 連署人 | 周駿宥、程美蓮 |
| 案 由 | 建請縣府調整本縣國中小及幼兒園課後照顧人員鐘點費,並補足教育部補助差額,保障教師及教保員加班勞務所得。 |
| 說 明 | 一、教育部已於115學年度起調整國中小學習扶助鐘點費補助基準為國小每節405元、國中每節455元,惟本縣現行給付標準未隨之合理調升。 二、教育部補助僅為下限基準,各縣市得視財政狀況提高支給標準。考量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財源增加,本縣應主動編列預算補足差額,調升課後學習扶助鐘點費至國小每節480元、國中每節540元。 三、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部分,教育部補助為鐘點費「差額」而非全額,本縣應比照國小課後照顧鐘點費每分鐘12元之標準,編列預算調升幼兒園延長照顧每小時鐘點費至720元,第三小時以上至900元。 四、國小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講師鐘點費,應比照本縣課後照顧鐘點費調漲20%之標準,由現行每小時400元調升至每小時720元,差額320元由縣府自籌編列。 五、如公立幼兒園編制內教師或教保員無意願擔任延長照顧服務,建請縣府依相關規定統一甄選進用「加置照顧服務人力」,以穩定課後照顧品質。 |
| 辦 法 | 建請縣府編列相關預算,調升上述三項課後照顧鐘點費,並辦理加置照顧服務人力甄選作業。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4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吳東昇 |
| 連署人 | 徐雪玉、笛布斯‧顗賚 |
| 案 由 | 規劃建置移工運動場域,例籃球場、排球場,以供平日休閒或競賽使用,並編列預算補助移工運動賽事,以期減少移工之工作壓力,舒緩身心。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3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簡智隆 |
| 連署人 | 黃馨、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全面檢討課後照顧、學習扶助、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及夜光天使等教育服務之鐘點費與人力制度,確保教育公共政策人力成本由政府完整承擔,避免中央補助不足之差額轉嫁地方財政或第一線教師。 |
| 說 明 | 一、 教育部自115學年度起調整學習扶助鐘點費補助基準為國小405元、國中455元,惟地方若欲提高至國小480元、國中540元,差額須由地方自籌。 二、 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及夜光天使計畫之鐘點費補助亦有上限,調漲差額同樣須由地方負擔,形成財政壓力。 三、 部分學校因課後照顧延長至晚間,招募人力困難,導致現職教師、教保員被迫延長工時,已非一般鐘點授課性質。 四、 教育現場延長工時應有合理報酬機制,至少反映延時工作應提高待遇之原則,不應以一般鐘點費支應。 五、 上述教育服務屬政府公共政策,人力成本應由政府完整承擔,中央補助不足者,地方應編列預算補足,不應以「教師多做一點」填補制度缺口。 |
| 辦 法 | 一、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盤點各類教育服務鐘點費支給現況與中央補助差額,研議編列足額預算補足。 二、針對課後照顧延長至晚間之學校,檢討人力配置與招募機制,避免要求現職教師或教保員延長工時。 三、建立教育現場延長工時合理報酬制度,明定加班費或延時報酬計算方式,並納入年度預算規劃。 四、向教育部反映中央補助基準應與實際支給標準脫鉤,並提高補助額度,減輕地方財政壓力。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2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簡智隆 |
| 連署人 | 鄭寶秀、黃馨 |
| 案 由 | 建請縣府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就本縣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借住學校職務宿舍或跨校使用宿舍,研議減、免收宿舍管理費、使用費、租金等費用,並修訂相關收費規定,以保障偏鄉教師權益。 |
| 說 明 | 一、 經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於偏遠地區學校提供住宿設施,供教職員工生住宿者,得減、免收宿舍管理費、使用費、租金。 二、 本縣經教育部核定屬偏遠、特偏、極偏類型之縣屬學校計82校;惟現行「花蓮縣各區集中式教職員單身宿舍借住及管理要點」第10點仍規定借用人應負擔自治管理費、公共設施維護費等,未有減免機制。 三、 經參考其他縣市(新北市)等縣市作法,偏遠類型學校職務宿舍之收費減免,得由校務會議討論議決,並明訂於學校職務宿舍借用暨管理辦法,可供本縣參採。 四、 為維護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住宿權益,並吸引教師自願服務偏鄉,爰提案建請縣府積極辦理。 |
| 辦 法 | 一、請縣府函知所屬偏遠類型學校,得依前開條例由校務會議討論議決宿舍管理費、使用費、租金之減免,並明訂於學校職務宿舍借用暨管理辦法。 二、請縣府修訂「花蓮縣各區集中式教職員單身宿舍借住及管理要點」,增訂偏遠地區教師跨校使用宿舍之減、免收費規定。 三、請縣府積極改善偏遠地區學校職務宿舍及跨校使用宿舍之軟硬體設施,並將辦理情形函送本會備查及副知本縣所屬各級學校。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教育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笛布斯‧顗賚 |
| 連署人 | 徐雪玉、徐子芳 |
| 案 由 | 工友遇缺不補的問題,請教育處要正視,目前雖然有給學校10萬元來運用,但是對於面積較大的學校,確實是不足,請教育處編列預算,讓各校可以在學期聘用足夠的人力,可以運用。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20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蔡依靜Lamen Panay |
| 連署人 | 黃玲蘭、黃馨、林則葹 |
| 案 由 | 鳳林鎮吉拉卡樣部落內道路改善,建議因今年豪雨造成山文路多處損壞,建請要排現場會勘。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9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鍾素政 |
| 連署人 | 韓林梅、林正福 |
| 案 由 | 促進玉里鎮、富里鄉赤科山及六十石山通盤檢討基地上有房子的民宿能合法經營,讓觀光產業更好發展。 |
| 說 明 | 說明如附件。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8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傅國淵 |
| 連署人 | 鍾素政、周駿宥 |
| 案 由 | 針對花蓮市永興路口與府前路口號誌改善一案。 |
| 說 明 | 有鑑於永興路往府前路右轉北上方向左轉縣政府,其號誌為綠燈顯示,但因經常讓用路人誤認為直行北上,所以都沒能及時打右轉燈號,因而誤觸違反交通處罰條例,為讓交通更為順暢安全指示燈號更為清楚,建議現場會勘並進行改善。 |
| 辦 法 | 請相關單位盡速協助辦理。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7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鍾素政 |
| 連署人 | 韓林梅、林正福 |
| 案 由 | 玉里鎮玉里大橋西側堤防旁排水溝土石雜草阻塞嚴重,造成淹水居民,必須立即改善防災。 |
| 說 明 | 一、 玉里鎮玉里大橋西側堤防防汛道路周邊排水溝渠已久日未清淤除草,造成大雨水面滿起影響居民安全。 二、 請縣府派員及相關單位現勘改善。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6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程美蓮 |
| 連署人 | 周駿宥、簡智隆 |
| 案 由 | 建請辦理慕谷慕魚遊客中心往市區路段常態性淹水,道路排水設施改善及道路周邊樹木清理案。 |
| 說 明 | 建請相關單位重新檢視現有攔砂壩及排水系統,評估是否有排水容量不足或排水瓶頸,並研議改善方式,以降低豪雨期間道路淹水及交通受阻的情形。 另請評估道路周邊大型樹木及邊坡安全,降低颱風期間倒木造成交通及人員安全事故之風險。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5(專案)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李正文 |
| 連署人 | 徐雪玉、林品仰、笛布斯.顗賚 |
| 案 由 | 召開鄉親私有土地未經同意,縣府擅自設置汙水下水道,致鄉親權益損失,請召開專案釐清,以保障鄉親權益。 |
| 說 明 | |
| 辦 法 | 請規劃並回復。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擬請徐雪玉副議長、李正文、魏嘉賢、謝國榮、傅國淵、鄭寶秀、林源富、吳建志、笛布斯.顗賚、周駿宥、林正福、林玉芬、簡智隆、金淑敏議員等14位議員組成專案小組調處,並由李正文議員擔任召集人。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4(專案)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黃馨 |
| 連署人 | 黃玲蘭、蔡依靜Lamen Panay、林則葹 |
| 案 由 | 吉安鄉建國路二段道路拓寬20公尺,因都市計畫已可拓寬,多年來縣府不願辦理,造成建國路交通每逢上下班尖峰容易雍塞,地方多年來持續反映拓寬需求,縣府應主動扛起整合責任。 |
| 說 明 | 吉安鄉建國路二段都市計畫全長2,132公尺,跨越花蓮市與吉安鄉兩個行政區,104至105年間,縣府建設處、地政及吉安鄉公所曾辦理道路中心樁補釘26支,相關規劃早已啟動,但後續工程至今仍未落實。 |
| 辦 法 | 因事跨兩市、鄉政府,為了早日落實工程,請組專案會議督促縣府,以利地方發展並保護百姓。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擬請徐雪玉副議長、黃馨、魏嘉賢、謝國榮、林則葹、林源富、吳建志、笛布斯.顗賚、李正文、周駿宥、蔡依靜、林正福、林玉芬、簡智隆、金淑敏議員等16位議員組成專案小組調處,並由黃馨議員擔任召集人。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3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徐雪玉 |
| 連署人 | 吳東昇、笛布斯.顗賚 |
| 案 由 | 建請縣政府辦理吉安鄉干城地下道嚴重損壞工程。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2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辦理「玉里鎮樂合里安通溪橋及排水涵洞改善工程」,以維護橋梁安全及提升排洪功能,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
| 說 明 | 一、玉里鎮樂合里安通溪橋興建迄今已多年,橋體及附屬排水設施逐漸老化,且橋下涵洞長期堆積漂流木、雜草、土砂及各類雜物,造成通水斷面縮減。 二、每逢豪雨或颱風期間,安通溪水位迅速上升,因涵洞阻塞導致排水不易,影響溪水宣洩功能,增加橋梁基礎沖刷及造成周邊農淹水。 三、安通溪橋為樂合里居民日常通行、農業運輸及緊急救災的重要交通設施,若因橋梁老舊或排洪功能不足而發生災害,將嚴重影響地方交通及居民安全。 四、為因應極端氣候帶來之強降雨事件,實有必要全面檢討橋梁結構安全及排洪能力,評估辦理橋梁改建、涵洞拓寬、河道疏濬及相關排水改善工程。 濬、清淤,以確保富興溪六號過河道路及興鶴橋等周邊農路與河防安全。 |
| 辦 法 | 請縣政府或轉陳相關單位盡速派員會勘施設。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1(專案)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為「花蓮南區鐵路運輸服務及晚間列車運能不足改善」特別召開專案會議,邀請交通部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鐵道局、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及建設處等相關單位列席說明,以維護花蓮南區居民交通權益。 |
| 說 明 | 一、原晚間北上列車分別有317車次(19:43自瑞穗站發車往花蓮)及445車次(玉里-花蓮)提供旅客搭乘,有效分散瑞穗、玉里、富里及鄰近鄉鎮旅運人潮。 二、目前臺鐵將317車次與445車次整併行駛,雖採12節車廂編組,但尖峰時段仍經常出現座位不足、車廂擁擠情形,旅客經常需站立搭乘,影響乘車品質及安全。 三、花蓮南區居民長期仰賴鐵路作為主要公共運輸工具,尤其學生、上班族、就醫民眾及長者,晚間返鄉需求甚高,列車整併後造成運能不足及不便。 四、為提升東部地區公共運輸服務品質,落實交通平權,應重新評估南區旅運需求及載客量,恢復原有班車配置或增加晚間尖峰列車運能。 建議邀請單位 一、交通部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三、花蓮縣政府建設處 四、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五、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視需要) 六、瑞穗鄉公所 七、玉里鎮公所 八、富里鄉公所 九、相關民意代表及地方團體代表 專案會議重點 (一)317車次及445車次整併之政策依據及決策過程。 (二)近三年旅客運量、載客率及站票統計分析。 (三)晚間尖峰時段運能是否足以因應南區需求。 (四)恢復原班次或增開班次之可行性評估。 (五)提升花蓮南區公共運輸服務品質具體措施。 (六)配合花東交通平權政策之改善方案。 |
| 辦 法 | 辦法: 建請花蓮縣政府函請交通部及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針對317車次及445車次整併後之載客率及旅運需求進行專案檢討。 (二)恢復原317車次(瑞穗-花蓮)及445車次(玉里-花蓮)分流運行機制。 (三)於未恢復前,研議增掛車廂或增開班次,以紓解南區民眾晚間搭車需求。 (四)邀集地方民意代表、鄉鎮公所及旅客代表召開協調會議,研商具體改善方案。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擬請徐雪玉副議長、林玉芬、魏嘉賢、謝國榮、吳建志、笛布斯.顗賚、李正文、林正福、簡智隆、金淑敏議員等11議員組成專案小組調處,並由林玉芬議員擔任召集人。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0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程美蓮 |
| 連署人 | 蔡依靜Lamen Panay 周駿宥 |
| 案 由 | 請提供「變更鯉魚潭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現階段進度乙案 |
| 說 明 | 攸關秀林鄉文蘭村部分範圍劃入鯉魚潭風景特定區,前經多次討論,請有關單位提出現階段變更及通盤檢討之進度,以供民眾參酌並有效規劃土地利用。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9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程美蓮 |
| 連署人 | 蔡依靜Lamen Panay、周駿宥 |
| 案 由 | 建請規劃增設花蓮縣北區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秀林鄉轄區內富世、崇德村觀光遊憩據點(C級遊憩輕站)案。 |
| 說 明 | 依據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22次臨時大會議員提案建設類第6號議決案,花蓮縣政府函復說明,規劃據點仍未能滿足秀林鄉北區之觀光景點,建請規劃增設富世、崇德村觀光遊憩據點(C級遊憩輕站),有效發展鄉內觀光配套作業。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8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鄭寶秀 |
| 連署人 | 林則葹、黃玲蘭、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因應時代變遷當年中華電信在店家或人口稠密處所設置的簡易公共電話亭,似乎已無發揮作用,建請拆除案。 |
| 說 明 | 依民眾提議請移除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217號、北埔村民族路65號所設置之簡易公共電話亭。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7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黃玲蘭 |
| 連署人 | 鄭寶秀、林則葹、哈尼.噶照 |
| 案 由 | 富里鄉石牌段769號,位於羅山村農會展售中心跨 越臺9號道(朝西方)之農田 |
| 說 明 | 適逢面對豪雨來臨時,排水系統失去功能,導致水稻田形成魚池,水稻遭致淹沒,請縣府儘速安排相關單位現場會勘並研議改善對策,以保障地方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6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則葹 |
| 連署人 | 蔡依靜Lamen Panay、哈尼.噶照、鄭寶秀 |
| 案 由 | 為活化新城老街及周邊觀光景點,提升旅客停留時間與在地消費,建請縣府於新城老街及曼波海堤周邊增設停車空間,並整體改善觀光環境,以帶動地方觀光發展。 |
| 說 明 | 一、 新城鄉位處台九線重要交通節點,每日均有大量南 北往來車流, 新城老街具有地方歷史、人文、飲食及觀光特色,但目前最主要的問題,在於周邊停車空間不足,影響遊客停留意願及地方商家消費機會。 二、 建議縣府盤點新城老街周邊公有土地或適合設置停車場之空間,並設置具有清楚指標的觀光停車場;為考量團體旅遊及觀光遊覽車需求,停車場規劃除一般小客車停車位外,亦應評估設置大型遊覽車停車位、無障礙停車位等。 三、 新城老街鄰近曼波海堤及海岸景觀,具有串聯發展 潛力。建議縣府在兼顧海岸安全及環境保護前提下,改善曼波海堤周邊景觀與公共設施,適度融入新城在地文化、原住民族特色、公共藝術、 休憩設施及活動展演空間,增加旅客拍照、休憩及停留誘因,並同步妥善規劃停車空間。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5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黃玲蘭 |
| 連署人 | 鄭寶秀、林則葹、哈尼.噶照 |
| 案 由 | 玉里鎮松浦里松浦墓園193線旁萬善宮前涵管排水溝板 面凹陷破裂,致排水功能受阻,亟需改善事宜,懇請黃 議員酌情評估援助經費 |
| 說 明 | 一、 該處涵管排水溝板面因長期使用及受外力影響,已出現凹陷破裂情形。 二、 溝渠內部亦有淤積,逢大雨時排水不易,常造成堵塞,影響周邊道路及墓園環境安全。 三、 若不及時整修,恐於豪雨期間導致積水溢流至193線道路面上,危及交通安全及公共設施。 四、 建議請相關單位派員勘查現場,評估整修範圍及排水溝板面更新及涵管清淤工程,以恢復排水功能。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4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鄭寶秀 |
| 連署人 | 黃玲蘭、黃馨、蔡依靜Lamen Panay、哈尼.噶照 |
| 案 由 | 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助人街至仁義街)近期無預警增劃紅線,讓居民措手不及,常有因搶停車位的問題而爭執。 |
| 說 明 | 一、對於鄉親的陳情,經實地查訪確實有爭搶車位的問題,增劃紅線未與附近住家知會及溝通,造成停車位爭議,請相關單位儘速共同現勘協調,集思廣義,以解決停車的爭執問題。 二、在停車位無法徹底解決之前,請恢復原狀避免民怨。 三、北埔路12號~30號附近住戶、新城鄉公所、新城分局、北埔派出所、芥菜總會。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3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鄭寶秀 |
| 連署人 | 林則葹、黃玲蘭、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建請台電公司協助新秀地區農會附近既有大型供電力設備箱遷移會勘,以利農會超商及週邊環境工程改善,更利交通動線及農民與民眾使用需求,達成地方建設與電力供電設施安全之雙贏案。 |
| 說 明 | 一、 因應時代變遷及民眾消費需求,新秀農會現有超商設施已較老舊,極需進行空間及整體環境改善,以提升營業環境及服務品質。 二、 原農會超商面向助人街、没停車空間、人車搶道險象環生,經新秀農會向農業部提案力促之下,將超商門面改向北埔路,惟該處早期設有大型供電電箱,會影響大型貨車配送、車輛進出及購物車輛之動線。 三、 基於服務地方協助改善地方公共設施之立場,請台電公司能適度調整既有電箱設備位置。 四、 並請排除萬難,請各相關單位盡速協調辦理,以利新秀農會超商工程順利推動。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2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鄭寶秀 |
| 連署人 | 林則葹、黃玲蘭、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慈濟功德會(慈濟精舍)乃國際知名行善團體,包括慈濟醫院的超高醫術亦國際知名,其慈濟園區含蓋新城鄉及部份秀林鄉,每天往返精舍參訪及上班行政人員頻繁,交通方面希望能改善,請相關單位能於佳民派出前會合集思廣益,將動線規劃完善。 |
| 說 明 | 相關單位:新城分局交通組、佳民派出所、佳民國小、慈濟精舍、秀林鄉公所。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建設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徐雪玉 |
| 連署人 | 徐子芳、笛布斯.顗賚、林正福 |
| 案 由 | 建請縣政府辦理壽豐鄉樹湖村往溪口正一天師宮道路及溪口往正一天師宮道路嚴重損壞工程。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8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哈尼‧噶照 |
| 連署人 | 黃馨、周駿宥 |
| 案 由 | 建請施作玉里璞石閣部落意象規劃設計工程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7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程美蓮 |
| 連署人 | 周駿宥、簡智隆 |
| 案 由 | 建請辦理秀林鄉銅門村榕樹軍營周邊排水及住宅淹水改善案 |
| 說 明 | 秀林鄉銅門村榕樹部落軍營荒廢已久,現有排水設施並不完整,加上附近既有水溝排水容量有限,遇到大量降雨時容易超過現有排水系統的負荷。建請相關單位針對榕樹軍營及周邊區域進行整體排水系統檢視,確認水流方向、既有水溝容量及排水設施狀況,並研議改善及增設相關排水設施,以免影響居民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6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程美蓮 |
| 連署人 | 周駿宥、簡智隆 |
| 案 由 | 建請提供秀林鄉和村和仁地區最新自來水延管工程進度案 |
| 說 明 | 依據114年11月3日府原建字第1140211682號說明,秀林鄉和村和仁地區自來水延管工程至今尚未完工,適逢防汛期間豪雨不斷,民生用水及衛生堪慮,請相關單位說明本案進度,以維民眾生命安全。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5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鄭乾龍 |
| 連署人 | 周駿宥、林正福、林源富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府支持並建請中央政府儘速推動「反跨境鎮壓」專法以保障縣民免受境外勢力威脅與騷擾。 |
| 說 明 | 一、 鑒於人權為普世之價值亦為我國之核心價值,超越國界、性別、種族、膚色、宗教信仰及團體,本議會對於國際重大人權事件多次表示關注及聲援。 二、 查中共於115年7月1日發布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影響層面廣泛,尤其62條將「煽動」、「資助」等行為一併入罪,相關定義卻由中共官方認定,賦予執法極大的任意性;第63條更規定,任何境外組織或個人,只要被中共認定實施「破壞民族團結」或「民族分裂」行為,皆可依法追究責任,毫無國籍與地域限制。 三、 《神韻藝術團》在台灣巡迴演出期間,截至2025年4月上旬巡演期間,總共收到了13起炸彈與開槍恐嚇案,只因展現傳統文化及在舞劇中呈現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另紀錄片《國有器官》在台播映期間,累計收過150起炸彈與射殺恐嚇,只因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四、 台灣近來亦頻傳各種跨境鎮壓事件,中共當局或其代理人透過恐嚇、威脅、監控、騷擾或暴力等手段,針對台灣政治人物、人權工作者、媒體、法輪功學員、港人、維吾爾人、圖博人和其他揭露中共人權迫害活動的人等,並使用超限戰手法,企圖消滅全球異議聲音。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及美國若干州政府均已陸續提出或通過相關法案,將此類受外國政府指使之騷擾行為定為重罪。台灣身處威脅前線,法規補強已刻不容緩。 五、 台灣長期致力於保障人權與維護民主自由,絕不容許任何外來暴力恐嚇踐踏台灣的法治與自由,本縣應展現不向恐嚇噤聲之勇氣,更是保障每一位縣民在不受恐懼干擾下,享有接觸真相與自由表達的權利。 |
| 辦 法 | 一、 強化維護安全:請花蓮縣政府警察局針對曾經遭受跨境恐嚇的藝文活動,未來在本縣放映或演出期間,加強相關場所巡邏與安全檢查,確保縣民安全參與。 二、 支持真相推廣:由文化局、教育處等相關單位協調,支持並推廣揭露人權真相之相關藝文活動,展現花蓮縣捍衛人權及言論自由之決心。 三、 建請中央立法:季請中央政府參考美、加等法律經驗,加入制定「反跨境鎮壓」相關法案,嚴懲受境外勢力指使在本國境內進行之騷擾、恐嚇與干預行為。為賦予本決議實質效力,請縣府於本案通過後一個月內,以正式公文函請相關立法委員,表達本縣支持「反跨境鎮壓」專法之立場,並促請盡速完成聯署程序,正式提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四、 提升縣民意識:由縣府警察局與社會處、教育處共同規劃宣導課程,說明跨境侵害之常見手段與通報管道,除進行社區宣導外,並納入社區大學及高中職公民課程推廣,以強化社會整體防禦韌性,共同抵禦境外勢力之干預行為。 五、 建立追蹤回報機制:請各相關局處於本案通過三個月內,向縣議會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說明各項措施之落石情形,以確保本決議具體兌現。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4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李正文 |
| 連署人 | 徐雪玉、吳東昇 |
| 案 由 | 建請縣府民政處及原住民行政處儘速安排國軍英雄館舊址現地會勘,研議設立「原住民開拓紀念碑」,以表彰原住民族歷史貢獻與開拓精神,並於民國115年9月底前函覆本會。 |
| 說 明 | 一、 查本案本席業於本會第20屆第7次定期大會質詢時正式提出,建請設立「原住民開拓紀念碑」以彰顯原住民族開墾歷史與文化價值;惟會期結束迄今仍未見主管權責單位積極處置,顯有延宕之虞。 二、 為加速推動本案進程,請主政單位(民政處、原住民行政處)於文到後儘速主動聯繫本席說明研議現況,並排定日程辦理現地會勘。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3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辦理「富里鄉豐南村吉拉米代部落聚會所設施改善工程」,改善排水系統、廁所設備及通風設施,以提升部落聚會場所安全與使用品質。 |
| 說 明 | 一、富里鄉豐南村吉拉米代部落聚會所為部落族人召開會 議、辦理文化傳承活動、歲時祭儀及社區集會之重要公 共空間,使用頻率高,具重要文化及公共服務功能。 二、現有聚會所內新設排水溝格柵蓋部分高於地面,造成地 面高低落差,除辦理豐年祭儀人數眾多,增加風險外, 族人及長者行走時容易絆倒,存在公共安全疑慮,亟需 辦理排水系統及格柵溝蓋改善工程。 三、聚會所廁所設施使用多年,部分設備老舊損壞,已影響 族人及活動參與人員使用便利性與衛生環境,應重新整 修及更新相關設施。 四、聚會所內部空間於辦理部落會議、文化課程及大型活動 時人數眾多,通風散熱設備不足,夏季室內悶熱,影響 活動品質及長者健康,亟需增設工業型電風扇等通風設 備,改善室內環境。 五、為提升部落公共設施品質及保障族人使用安全,實有必 要辦理整體改善工程。 |
| 辦 法 | 建請花蓮縣政府會同相關單位辦理現地會勘,並儘速改善。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2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並協同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九區管理處,儘速辦理「玉里鎮東豐里平埔部落自來水延管工程」,以保障原鄉部落居民飲水安全與民生用水權益案。 |
| 說 明 | 查案揭地點,居民長年依賴簡易自來水系統。每逢颱風、豪雨或地震後,常發生水源混濁、供水中斷或管線損壞等問題,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 為響應政府改善無自來水地區供水計畫,且目前原住民族地區延管工程每戶補助額度已大幅提高,里長及部落居民多次反映,接水意願極高。亟需主管機關協助進行整體管線規劃與施作,以徹底解決基層用水民生問題。 |
| 辦 法 | 請花蓮縣政府或轉乘相關單位盡速現場會勘,積極爭取經濟部水利署「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專案補助經費,期能儘速開工通水。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1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儘速辦理瑞穗鄉拉加善部落聚會所漏水改善工程,以維護公共安全及保障部落文化活動正常運作。 |
| 說 明 | 一、瑞穗鄉拉加善部落聚會所為部落族人辦理歲時祭儀、文化傳承、部落會議及各項公共活動之重要場所,也是辦理拉嘉善文化健康的場域,使用頻率相當高。 二、近期聚會所屋頂及相關設施發生嚴重漏水情形,每逢降雨或天候不佳時,室內多處出現積水現象,地面濕滑,影響族人集會及活動進行。 三、漏水範圍廣泛,已造成場地設備及環境損害,並有長者、兒童及使用民眾滑倒受傷之公共安全疑慮。 四、聚會所肩負部落文化保存及族人交流功能,若未即時改善,恐持續影響部落文化傳承與公共服務品質。 |
| 辦 法 | 請縣政府或轉陳相關單位盡速派員會勘施設。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10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為協調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富里鄉公所及相關單位,研議於富里鄉豐南村露埔部落村辦公處旁鄰近國有土地興建公共廁所,以改善部落公共設施不足問題,保障居民及遊客使用需求。 |
| 說 明 | 一、富里鄉豐南村露埔部落為重要阿美族聚落,經常辦理部落會議、文化祭儀、社區活動、長者關懷及各項公共集會活動,參與人數眾多。 二、現有村辦公處附設廁所設備老舊且數量嚴重不足,每逢大型活動期間經常出現排隊等候情形,無法滿足居民及參與民眾需求,影響公共衛生及活動品質。 三、露埔部落近年積極推動文化傳承、觀光導覽及社區營造,假日期間亦有外來遊客及參訪團體到訪,公共如廁空間明顯不足。 四、經地方居民及部落幹部反映,村辦公處旁鄰近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管理土地,倘符合土地使用及相關法令規定,建議協調提供適當用地作為公共廁所設置空間,以解決長期困擾地方之問題。 五、公共廁所興建完成後,除可提供部落居民使用外,亦可作為部落文化活動、觀光發展及緊急 建議出席單位: 1.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2.花蓮縣政府建設處 3.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4.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5. 富里鄉公所 6. 富里鄉民代表會 7. 豐南村辦公處 8. 露埔部落會議主席/頭目/幹部及族人 9. 部落發展協會代表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9(專案)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林玉芬 |
| 連署人 | 李正文、林品仰 |
| 案 由 | 建請花蓮縣政府成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案件專案清理及輔導計畫」,協調地政、原住民族行政及土地管理機關全面清查積案,以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解決長年無法取得所有權狀衍生之爭議問題。 |
| 說 明 | 一、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及《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申請作業要點》規定,符合資格之原住民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件,應由主管機關完成審查及相關作業程序後核發權利證明,俾利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取得土地權狀。 二、惟實務上,花蓮縣境內仍有許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申 請案件,因土地權屬、地籍重測、地界不明、機關權責 整合不足、檔案資料缺漏及行政程序延宕等因素,致案 件積壓長達二十年至三十年以上仍未完成登記作業。 三、長期未能完成所有權登記,不僅影響原住民族土地權 益,也衍生土地界址爭議、使用權糾紛、繼承問題、貸 款受限、土地利用受阻及家族爭訟等情形,嚴重影響族 人財產權益及生活安定。 四、部分案件甚至因申請人已死亡而涉及繼承程序,造成案 件處理更加複雜,凸顯現行跨機關協調及專案處理機制 不足,亟需全面檢討改善。 五、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保障為政府重要政策,縣府應主動協 調地政機關、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林業保育署、國有財 產署及相關土地管理機關,共同研擬解決方案,加速清 理歷年積案。 |
| 辦 法 | 建請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邀集地政處、各鄉鎮市公所、林業保育署花蓮分署、國有財產署及相關土地管理機關共同辦理: 一、全面清查花蓮縣歷年尚未完成登記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 地案件。 二、建立案件列管機制,依申請年度及案件類型分類處理。 三、針對界址不明、地籍爭議及權屬重疊案件召開專案協調 會議。 四、提供族人單一窗口服務及法律、測量輔導機制。 五、訂定分年清理目標及完成期限,並定期向議會提出辦理 進度報告。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擬請徐雪玉副議長、林玉芬、魏嘉賢、謝國榮、鍾素政、笛布斯.顗賚、李正文、林正福、簡智隆、金淑敏議員等10位議員組成專案小組調處,並由林玉芬議員擔任召集人。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8(專案)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金淑敏 |
| 連署人 | 鍾素政、周駿宥 |
| 案 由 | 為保障居民用水權益,召開專案會議,全面清查卓溪鄉「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執行情形,釐清各部落申請資料送件落差,督促限期改善。 |
| 說 明 | 一、918地震後,中央推動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縣府、自來水公司及卓溪鄉公所多年來深入各部落辦理說明及收件作業。 二、惟截至目前,自來水公司受理公所送件後,發現部分部落申請件數與實際收件資料不符,甚至卓樂部落已收件案件仍未送達自來水公司,影響計畫推動進度。 三、為避免延誤延管工程及影響居民接用自來水權益,應立即釐清行政流程及責任,建立追蹤機制,確保計畫如期完成。 |
| 辦 法 | 建請花蓮縣政府原民處、自來水公司、卓溪鄉公所及相關單位,逐案清查各部落辦理進度,限期完成補件及改善,並定期向議會提出執行情形報告。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擬請徐雪玉副議長、金淑敏、魏嘉賢、謝國榮、笛布斯.顗賚、李正文、林正福、林玉芬、簡智隆議員等9位議員組成專案小組調處,並由金淑敏議員擔任召集人。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7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簡智隆 |
| 連署人 | 林源富、周駿宥 |
| 案 由 | 萬榮鄉內多項基礎建設因今年豪雨早成嚴重損壞,既有設施受創情形亟待改善。建請安排現場會勘,針對受損範圍及修復需求進行評估,以利後續重建工程之推動。 |
| 說 明 |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2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6-09-04 |
| 類別案號 | 民政 案號6 |
| 議案分類 | 議員提案 / 一般提案 |
| 提案人 | 鄭寶秀 |
| 連署人 | 林則葹、黃玲蘭、蔡依靜Lamen Panay |
| 案 由 | 建請相關單位現勘新城鄉北三棧自來水延管工程案。 |
| 說 明 | 一、北三棧住戶長年無自來水供應,經去年提案現勘,感謝自來水公司設延管工程,並於近日動工。 二、北三棧社區建有多處農舍(北三棧122-6、122-7、122-15、123-6號),建請相關單位現勘該住戶自來水延管工程案,期能苦民所苦,並能於今年編列預算,明年即可延管裝設自來水。 |
| 辦 法 | |
| 審查意見 |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16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5-08-11 |
| 類別案號 | 財政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本會行政單位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議會 |
| 案 由 | 為113 年度花蓮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於法定期限內送達本會,提請大會審議。 |
| 大會決議 | 照審議書通過(如附審議書)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3-07-21 |
| 類別案號 | 財政 (法制室 )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本會行政單位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議會 |
| 案 由 | 修定「花蓮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1定會大會決議:二讀通過。112.5.22上午 |
| 大會決議 | 三讀通過。112.7.21上午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3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3-07-17 |
| 類別案號 | 財政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本會行政單位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議會 |
| 案 由 | 為111年度花蓮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於法定期限內送達本會,提請大會審議。 說明: 1、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2條,縣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3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縣議會。 2、花蓮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於112 年7月7日送達本會(112.7.7審花縣一字第1120052083號函),符合送達法定期限,依法提大會審議。 |
| 大會決議 | 照審議書三讀通過。 |
| 會 別 | 第 20 屆 第 1 次 定期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3-05-22 |
| 類別案號 | 財政 (法制室 )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本會行政單位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議會 |
| 案 由 | 修定「花蓮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1定會大會決議:二讀通過。112.5.22上午 |
| 會 別 | 第 19 屆 第 19 次 臨時大會 |
| 決議日期 | 2022-02-25 |
| 類別案號 | 財政 (議事組) 案號1 |
| 議案分類 | 本會行政單位提案 |
| 提案單位 | 花蓮縣議會 |
| 案 由 | 為修正「花蓮縣議會錄音、錄影管理規則」草案,提請審議。 小組審查意見:同意。 |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