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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召開「花蓮縣瑞穗鄉興建聚會所各項進度及作業程序等相關事宜」之專案小組會議



花蓮縣議會於113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3時,由專案召集人林玉芬議員主持,偕同林正福議員、金淑敏議員、傅崐萁立法委員服務處、鄭天財立法委員服務處、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瑞穗鄉公所及瑞穗鄉民代表會陳源發副主席、鐘紫韻代表、陳秀蘭代表、陳秀珍代表和奇美村村長、舞鶴村村長、鶴岡村村長、富源村村長、瑞穗鄉民代表會與各部落頭目列席會議召開「花蓮縣瑞穗鄉興建聚會所各項進度及作業程序等相關事宜」專案小組會議。

本次專案決議如下:

一、 鶺魯棧部落:該案縣府於111年4月27日核定宜居部落建設計畫-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環境品質提升計畫-瑞穗鶺魯棧部落聚會所新建計畫整理規劃設計,並依據部落的需求,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成功爭取130萬規劃設計費, 並完成投標程序。
得標廠商於規劃設計後,於富民村辦公處辦理三次說明會,將規劃理念說明後,蒐集部落各方意見,經三次的討論,依據部落各方意見,設計圖不斷修正再修正後,依據最終版設計圖概算經費,依據部落聚會所興辦事業計畫,再爭取聚會所經費前,必須先取得建築執照後,方得向原民會爭取相關經費,目前刻正辦理建築執照申請手續,包含提出建築線申請,廠商於相關資料送件後,113年2月22日套繪於113年3月7日建築師公會審查,目前最新進度為刻正修改設計圖,請瑞穗鄉公所積極追蹤相關進度,並將套繪結果及辦理建造等相關後續處理情形函覆本會知悉。

二、 屋拉力部落:本案部落聚會所預定地屋拉力段1757-3地號土地,在辦理建築執照申請時,發現聚會所坐落基地沒有臨鄉道或縣道,因此沒有建築線,無法興建聚會所。
聚會所基地僅鄰防汛道路,在聚會所與防汛道路間有一條細長的國有土地,若要解決建築線問題,瑞穗鄉公所必須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辦理國有土地之袋地通行權,還需要向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申請接管防汛道路,讓防汛道路成為鄉道,才能解決屋拉力部落興建聚會所的計畫。處理建築線區分公共空間與私人土地問題,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協助後續的興建經費申請。請瑞穗鄉公所積極追蹤相關進度,並將後續處理情形函覆本會知悉。請瑞穗鄉公所

1. 盡速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辦理國有土地之袋地通行權。

2. 盡速向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申請接管防汛道路,以利建築線之申請。

3. 請公所積極追蹤相關進度,並將後續處理情形函覆本會知悉。

三、 掃叭頂部落:本案部落聚會所預定地新舞鶴段608-1地號土地,為舞鶴國小學校用地,管理機關教育處已撥用完成給瑞穗鄉公所。花蓮縣政府113年3月7日請廠商送檢套繪圖,才發現該地有套繪列管情事,解除套繪列管需鄰地所有人出具解除套繪同意書或協同辦理解除套繪程序,目前因個資問題,該地2建照尚不明為何人申請,請瑞穗鄉公所盡速辦理以下事項:

1. 聚會所預定地原土地管理機關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請瑞穗鄉公所函請教育處協助,查詢過去是否曾經在預定地有蓋校舍未辦理房屋消滅或拆除。

2. 聚會所預定地緊鄰舞鶴村村辦公處及舞鶴村活動中心,請公所盡速與所內民政課確認鄉有2棟建築物之建號,並核對建設處函覆套繪後占用在基地的2個建號是否相符。

3. 聯繫玉里地政事務所協助查明或確認建照情形。
以上建號之查詢與確認,以及辦理掃叭頂聚會所興建等興辦事業計畫的各項進度及後續處理情形函覆本會知悉。

四、 奇美布農部落:該案原部落聚會所預定地上奇美段222地號,並未和居民充分溝通,建物設計侵犯居民權益,引發當地居民反彈,現另尋上奇美段221、221-1地號,該地係為山坡保育地,除了存在著水土保持等諸多限制因素,尚有土地因未辦理繼承,無法取得土地同意辦理過戶撥用至瑞穗鄉公所,故本案規劃設計費130萬元無法辦理退回原民會,無疾而終。
奇美布農部落是瑞穗唯一布農族部落,族人深切期待擁有部落聚會所延續各項文化的傳承,請瑞穗鄉公所盡速提出可行方案,並將辦理部落會議時間及各項進度等後續處理情形函覆本會知悉,確保聚會所的建設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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