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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召開 花蓮縣南區玉里大橋側邊增設4米道路專案會議



花蓮玉里大橋受到2022年0918地震重創後,目前新橋正在施工中,但因新橋設施有所改善,原來鄰近住戶唯一通行進出的道路,將規劃成單行道後,只能右進左出,未來出入社區必須繞道遠行,居民希望在玉里大橋北端設置迴轉道,並在道路一側增設4米道做為出口。花蓮縣議會林玉芬議員主動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林正福議員、金淑敏議員等也都出席,並邀請傅崐萁立委辦公室徐主任永成、鄭天財立委辦公室主任金將·馬耀、交通部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第四工務段陳段長勝雄、南區服務中心楊主任裕民、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吳俊勳專員、陳技佐匡仁、玉里鎮公所詹代理鎮長秀葱、高課長強生、玉里鎮民代表周代表鑾英、吳代表朝成、吳代表新文、謝代表德川、羅代表世泉、徐代表玉珠、李里長家樑、江里長學文、民眾等一起商討。

林玉芬議員表示,目前里里大橋興建,路只能右進左出,以前可以右進右出,居民進出方式整個改變,整個橋兩邊有拓寬,所以右邊有路可以進去,因為高起來所以他堵牆無法直接迴轉,所以請蘇花改工程處及縣政府是否能將左側四米道路打通,從右側進去有迴轉道從左側出來會比較安全,方便居民,希望能在三年的或者四年工程期間將左側四米道路打通。

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第四工務段表示:
這一部分牽扯到都市計劃變更跟用地徵收的這個部分,如果能夠在我們這個主體工程,工期的時間之內、如果能夠來完成的話,我們就有機會可以報我們總局來做這一條路,當然相關的程序我們會來做。

建設處表示:
1、本案所涉及之迴車道(或便道)如屬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得依都市計畫法第29-1條規定提出申請。
2、本案如需辦理個案變更者,在經道路(省道)主管單位評估有興闢需求,則請需地機關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1、2、4款規定規定辦理個案變更,必要時並依第2項規定辦理逕為變更。
3、本案亦可參酌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申辦之
「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畫 (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及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及交通部鐵道局申辦之「變更富里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及部分河川區為鐵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案」模式辦理。
4、 本案如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都市計畫有業務需求提出檢討變更,本府當全力配合辦理。

專案會議最後做出3點決議:
1、本案所涉及之都市計畫變更部分,請交通部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專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辦理個案變更或逕為變更。
2、本案在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後,請交通部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迅速參酌「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及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提出變更計畫書圖,請花蓮縣政府於收到變更計畫書圖後8個月辦理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
3、請交通部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儘速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並於3年內工期完成前將6米道路施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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