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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籌組113年「簡易水保審查流程」專案會議



本會楊華美議員籌組之「簡易水土保持審查流程」專案會議,於113年2月5日(一)上午10時30分於本會3樓會議室召開,本會出席議員為林則葹議員、黃玲蘭議員、吳東昇議員、簡智隆議員、蔡依靜Lamen Panay議員、程美蓮議員、鄭寶秀議員服務處徐豫中主任等共同與會,並邀集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潘威成副工程司、工程師撒央安南、屏東科技大學水土保持系許中立教授、唐琦副教授、臺灣省水土保持技師公會審查委員會副主委郭振農技師、花蓮聯絡處處長鍾東宏技師、農業處陳淑雯處長、張仁智副處長及水保科科長及同仁等相關單位與會。

本專案召集人楊華美議員極為重視縣內土地議題,在112年第2次定期大會總質詢「山坡地的不定時炸彈—要求農業處檢討簡易水土保持審查流程」之公共議題,並接續召開「簡易水保審查流程」專案會議,邀請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共同商討解決方案。

在去(112)年10月監察院公布一項調查報告,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山坡地種植生薑案,民眾擔心未做好水土保持恐危及生活安全,監察院調查花蓮縣政府簡易水土保持申請流程缺失並提出糾正,促其改善。相關缺失包含:該案的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挖、填方總和」欄位均空白未填列,無從檢視適用規模,花蓮縣政府居然仍核定,另申請人提出水土保持開工報告及完工申報時,書件內容還有誤載申請人、文號及面積等情事,縣府也未查,有明顯疏失。另根據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該地綠化覆蓋率應達80%以上。監察院去年6月16日現地履勘,發現申請人以插樹枝方式,矇混植生綠化,綠化覆蓋率與花蓮縣政府5月會勘明顯有誤,顯然是縣府欠缺對水保法及專業技術認知,未依行政程序法的委辦程序,就委託鄉鎮市公所辦理水保的完工檢查,沒辦法好好替縣民把關。此外,花蓮縣政府在農業部水土保持署的坡地金育獎評比中,因例行水土保持業務的行政效能不足,112年在非六都排倒數第二名,實在有很大進步的空間。

查本縣境內山坡地面積約41萬公頃,佔全縣土地總面積46萬2,857公頃之百分九十。而山坡地的農牧用地開發、利用,與花蓮鄉親的生活密切,如何平衡山坡地的開發利用及水土保育的永續發展,成了花蓮縣政府必須面對的課題。

楊華美議員於會議上重申,水土保持的核心價值為「加強山坡地監督管理,促進土地合理利用」,花蓮縣民在山坡地使用上如何永續利用及如何發揮經濟效益都與水土保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農業處必須持續精進水土保持審查流程,在有限的人力下可以思考結合民間的專業團隊共同協作,並擴大水保服務團協助民眾完成合法水土保持申請,落實「簡政便民」與「實質審查」之公益性。楊華美議員期許花蓮縣政府能夠更重視水土保持的業務,改善審查流程的缺失,確實為人民的生活安全把關。

經與會單位、專家、學者共同討論,本次專案會議決議:

一、請農業處檢視簡易水土保持的審查流程:
(一)若縣府農業處要自行審查,請務必充實該科水保專業人力以及培養專業知能。
(二)若農業處行政量能不足,請考慮委託外部專業團隊協助審查流程,提升簡易水保審查的品質。
(三)請將評估過程會議紀錄與決議送交專案小組。

二、日前農業處補正公告將施工檢查、完工檢查委託公所,但請農業處正式評估此舉之適切性:
(一)確認鄉鎮市公所是否有專業人力可以執行,並請農業處跟公會研議建立一致的檢查標準,提供公所作為依據。
(二)如評估公所行政量能不足,請農業處考慮是否委託外部專業團隊協助。
(三)請將評估過程會議紀錄與決議送交專案小組。

三、請農業處重新檢討水土保持科業務劃分的適切性,並編列足夠的預算資源,落實管理山坡地水土保持以及農地的業務。

四、花蓮幅員廣大,農業處必須規劃更加便民的服務。建議農業處精進簡易水保審查流程之便民措施,請參考建築師委外的作法,跟公會研擬實施機制;也建議設計創新服務,各鄉鎮水土保持義務人在申請簡易水保案件時,搭配輔導團專業技師,提供農民即時專業的協助。

最後,希望花蓮縣政府要好好的檢討改善水保審查流程,朝向簡化不擾民,並建立下鄉輔導機制,盡力協助民眾。本專案會持續追蹤進度,請農業處配合議會索資並定期將資料遞交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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