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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保安審查委員會為深入了解本縣警察、消防、環保相關業務推展情形,辦理保安小組北區業務考察,以作為問政參考。



花蓮縣議會保安小組於112年10月24日由召集人楊華美議員偕同副召集人林玉芬議員、吳東昇議員、傅國淵議員等小組成員,在警察局花蓮分局陳文彬分局長、消防局吳兆遠代理局長、環保局饒慶龍副局長及各科科長、業務承辦人員陪同下,安排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花蓮縣消防局花蓮消防分隊及台泥和平廠等考察行程,以了解花蓮市平時警消人員執勤訓練情形及目前台泥水泥窯處理垃圾試營運進度。議員除了感謝警消同仁平日為民服務之辛勞,藉由本次考察聽取基層警消的聲音、執勤的困難及民眾的反映,也特別責成環保局儘速安排處理花蓮市公所及吉安鄉公所已堆置多年的垃圾。

本次考察決議如下:

一、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

(一)有關防詐業務工作,肯定花蓮分局積極處理防詐且提出鼓勵防詐措施。此外,建議應與基層村里鄰長結合,由於社區民眾較為信任鄰長、村里長,若有遇到防詐業務,可協請鄰里長一同前往及時處理,以保障民眾之財產安全。

(二)本會議員因常接獲民眾陳情,建請增設自行車道科技執法之設備,以杜絕機車及慢車逕自行駛自行車道,影響自行車及行人用路之權利,亦可減輕員警之勤務辛勞,相關購置需求、預算計畫請縣府逐年編列提送本會審議。

(三)建議每月籌辦之治安會議,積極擴大民眾參與數,不僅藉此了解社區狀況,蒐集社區民眾之疑難雜症,也讓各項政令宣導服務落實。另外,可積極邀請社區社福單位一同參與,在宣導反詐騙、交通安全宣導、家暴等資訊時,更多基層單位參與會議和提供現況回應。

(四)針對劃設停車格或未劃設紅線之道路部分,請相關主管單位劃設時注意是否為民眾通行出入口,以免造成用路人困擾。在民眾通報案件時,請執勤警員妥善處理、提供規定流程供民眾參考,並依照相關法規辦理。

(五)有關本縣員警缺額及配置問題,請人事單位提出人員需求,逐年編列人事費用預算增加員額,以解現有警力之負擔及降低勤務超時,保障員警基本健康及工作權益。

二、花蓮縣消防局第一大隊暨花蓮分隊

(一)感謝消防局平時積極藉由各式專業災害搶救訓練,不僅提升消防員執行救災時的安全、火場臨機應變能力,也讓消防人員能更了解於危險救災環境中如何保護自己,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提升花蓮救災量能,請縣府將所需計畫提出,持續向中央爭取預算經費或逐年編列縣預算支應,推動各種防救災措施,建構花蓮安居環境。

(二)鑒於明揚國際科技有限公司屏東廠失火事件,請積極清查及納管縣內囤積化學物之工廠,尤其中華紙漿公司花蓮廠等大廠,掌握相關易燃物品申報資訊,並且加強平時化災搶救訓練、查核作業及相關演練等,以保障救災時消防人員及守護周圍鄰居生命財產安全。

(三)推動各項平時演練防救災措施時,注意消防人員自身的身體狀況,若有身體不適及異狀,請主管積極處理,且同仁間互相觀察、提醒,訓練時熟悉緊急狀況及救援夥伴時之應變方式,確保消防人員自身安全。

(四)有關家宅用火災警報器之裝設,建請務必於今年底完成縣府預計執行的裝設戶數。此外,轄內新設建築物皆須依規落實裝設消防相關設備,讓災害來臨時爭取黃金逃生時間,將損傷降到最低。

(五)地震防災教育之訓練規劃及相關知能必須落實,基礎的教育宣導應推及至學校、社區等各基層單位,做為災害來臨時應變準備,並可協請義消人員共同支援辦理。另請提出防災公園相關規劃及防災避難區域空間等盤點,函復本會作為問政參考。

(六)有關花蓮境內最高樓層地標潔西艾美酒店將於11月底開幕,建請協助業者規劃營運前的消防演練,並函文邀請本會議員同仁一同視察。

三、台泥和平廠(水泥窯燒廢棄物試營運情形)

(一)目前台泥和平廠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進行試營運,除了處理每天縣境內之一般生活垃圾,針對各鄉鎮市掩埋場滿載堆置、打包之垃圾建請優先儘速去化處理。

(二)近年生活垃圾未減少反增,請持續推廣源頭減量宣傳,並清查確定有否事業廢棄物混入,以及破袋稽查垃圾分類是否確實,以減輕本縣垃圾處理之負擔。此外,有關民間單位申請個案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去化作業,請台泥和平廠優先協助處理花蓮在地業者(如:飯店)之垃圾。

(三)各鄉鎮垃圾運輸採用專車及專用車道,請提每日垃圾進場去化時程計畫,提送本會供議員問政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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