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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本縣縣有土地、國有土地違法棄置廢棄物」專案會議



本會專案小組於112年10月13日(五)下午2時假本會3樓大會議室召開「有關本縣縣有土地、國有土地違法棄置廢棄物」專案會議,主持人為傅國淵議員,本會林源富議員、鄭寶秀議員、笛布斯‧顗賚議員、本會秘書劉宋彬等與會,邀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高國書場長、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廖啟志主任、花蓮縣環保局副局長饒慶龍、花蓮縣觀光處專員專員陳子珔、花蓮縣警察局刑大副大隊長張益新、吉安分局分局長康健浚及其相關單位同仁出席,為針對東華大橋下及美港段122地號2案因非法占用及違法傾倒廢棄物,而召開本次專案專案小組會議,並於12日已完成東華大橋下臺東農場土地現勘及TCLP土壤抽樣檢測。

傅國淵議員說明,環保局應主動列管管理本縣大量非法棄置廢棄物流向,廢棄物清運計畫書內容中應要有內容物種類、總量、去向等,相關公正第三方專業團隊的檢測及驗證應一併納入。

笛布斯‧顗賚議員提及,因為本縣廢棄物收容部分僅有兩間,因為價格過高,造成民眾許多非法棄置廢棄物,還是要解決根本的問題。

林源富議員表示,請將清運程序之流程、相關事件處理之SOP圖做公告,讓關心之民眾及業者皆能明確了解如何進行。

本案決議如下:

1、有關業者提出之廢棄物清運計畫書,建議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前,應先邀集第三方專業認證團隊進行現場勘查,以確保業者所送之資料內容符合現況及相關環保法規。

2、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提供花蓮縣境內閒置公有土地之清冊予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除了針對現有63處熱點,並定期清查花蓮縣境內國有或縣有空閒土地,以杜絕公有土地發生非法棄置廢棄物狀況。

3、有關本次專案小組現勘吉安鄉境內臺東農場土地非法傾倒廢棄物案件,請業者依廢棄物清運計畫書如實完成,儘速移除廢棄物,回復農地樣貌歸還所有權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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