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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了解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消防局(含各分局)相關保安業務」專案會議



本會專案小組於112年3月8日(三)、3月9日(四)、3月10日(五)假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鳳林分局、花蓮分局、吉安分局、新城分局及花蓮縣消防局召開「為了解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消防局(含各分局)相關保安業務」專案小組會議,召集人為傅國淵議員,會同花蓮縣議會副議長徐雪玉、議員魏嘉賢、張美慧、徐子芳、胡仁順、韓林梅、鄭寶秀、程美蓮、笛布斯‧顗賚、李正文、周駿宥、黃馨、林源富、林則葹、鄭乾龍、林品仰、林正福、蔡依靜、林玉芬、鍾素政、金淑敏等人,與花蓮縣各警察分局長及其單位派出所主管、花蓮縣消防局副局長吳兆遠等主管同仁出席會議。

為了解本縣地方治安問題與員警的福祉,本會保安小組議員傅國淵即提出專案規劃至各分局座談,藉此聽取基層警消執行任務所遇問題協助解決。傅國淵表示,給予基層警消良善的工作環境、合理的服勤時數及編足員額,才能提高為民服務的品質,同時對警消為民服務的精神表達感謝。

本案決議如下:

1、有關本縣警員缺額部分,儘速提報及編列人事預算,將編制放寬以補足執勤人力之不足,且擴編計畫編制應依地區需求、轄區人口數、面積等因素考量,優先補足值宿所人力,使各派出所皆能獨立運作,以維護員警工作權益。

2、為避免聯合服勤造成服務品質下降之影響,針對員額不足部分,目前除了有巡守隊和義警協助外,建議先以科技設備執法補足人力之不足,例如:增設觸動式紅綠燈,以有效節省警力、減少空等紅燈及行車時間,也能避免搶快而導致交通事故;監視器汰舊換新及增設,提高查辦案件效率,以減輕警員工作之辛勞。

3、花蓮南區以農耕為主企業主較少,許多義警、巡守隊之民防設施設備較無民間企業家贊助,加上辦公廳舍之建物老舊、油漆斑駁,建請編列相關預算得以整修或新建,以改善基層員警工作環境,維護其基本工作權益。

4、因富里鄉石牌路口近年經常發生重大車禍事故,目前已增加變換號誌燈的秒數時間,但仍需再增設左轉號誌,以避免車禍再次發生。

5、有關本縣警察局之光纖網路目前僅建置至鳳林分局,南區警員調閱監視器時因為網路下載速度慢,造成追緝犯人時間產生落差,無法即時逮捕到案,建請儘速建置光纖網路,得以加速辦案時效。

6、鳳林分局為花蓮縣轄區最大之分局,經濟作物為西瓜、鳳梨、文旦、茶葉及檳榔等農產品,收穫之採收期常常發生竊取事件,監視器設置不足且維修費用高急需增加監視設備,建議租借或採購移動式監視設備,依各農產作物採收期間時申請使用,以減輕財政負擔又能達到防竊之效用。另應增設資訊設備經費,藉由網路視訊協助民眾報案之受理、駐地安全性通報、視訊會議及宣導,以減少長途來回之辛勞,並提高警員專業執勤的效率。

7、請於轄內易被高額詐欺的單位製作各種宣導文宣,協助民眾認知防制犯罪。另外,因民眾手機資料被盜用,須至外縣市問訊,建議改以視訊問訊方式,以免造成民眾舟車勞頓。

8、對於保暖服裝之欠缺、槍枝老舊、使用超過10年以上儲熱型電熱水器、資訊設備、冷氣老舊、飲水機等應即時汰換,此為影響警員值勤工作及身體正常運作甚大。請全面調查派出所之袖招燈,針對外觀毀損亮度不足,難以發揮其功能請予以更換;增購各派出所碎紙機之需求,以利員警行政作業;並請提供超過5年以上仍續用之設備陳報本會,以了解相關預算經費之編列,審慎評估縣府預算之分配,以確保員警執勤效能。

9、有關道路編列及劃設部分應要統一,中華路、中正路市區兩條重要道路,黃線之劃設應統一,以免造成用路人認知錯亂。

10、議員各自接獲員警陳情,有關廳舍、宿舍老舊且隔間不適用造成女性員警不便;轄內派出所牆面亟待油漆粉刷、派出所鐵皮屋頂排水槽破損、水電配電不敷使用,亟待維修改善;嘉里派出所及北埔派出所建築物老舊且年久失修(周邊老樹倒恐壓垮建築應優先處理);富世派出所、崇德派出所位處山區,廳舍潮濕老舊且壁癌嚴重,以上影響值勤警員身體健康等多項問題,建議統籌編列修繕項目之預算,提出全縣警察廳舍整建計畫,以專案方式,專款專用預算協助廳舍之改善,以維護基層員警基本工作權益及健康權益,並優先保障女性員警之人身安全。

11、關於勤務訓練部分,建議退職警員惠予協助教學行政流程及相關業務,以老鳥帶新手的概念支援,以減輕現任員警勤力負擔。

12、於原鄉派出所廳舍老舊,尤其山地值宿所,夜間報案相關防範措施及流程,請更新警報器等通報設備,優先注重員警人身安全。

13、請員警在部落值勤時,與部落民眾溝通時避免衝突,新進員警要先認知原住民文化的底蘊,原民警察更是原鄉與公部門間重要溝通者,多溝通多了解部落文化,以減少誤解與摩擦。本縣為原住民族地區且人力不足狀態下,派出所應優先適用當地原民員警,另外對於欲返籍之警員,提出需求向上級呈報。

14、近年因為花東基金挹注,花蓮縣消防局各分局之廳舍新建、修建陸續完工啟用,仍有小型設施待維修需編足修繕預算,請提供相關書面需求報本會,議員將全力協助爭取相關經費支援。

15、由於消防員的培訓歷程至少需2年,目前人力欠缺之補足,應及早提報並編足相關人事預算,依規定積極調增法定員額,以免影響現任消防員之健康權益,造成身心的壓力與負擔。

16、由於市區土地取得不易,花蓮市、吉安鄉新建許多高樓飯店及住宅,請先建置高樓層救援設備設施整備計畫,為了因應重大災難之救援,應提出裝備更新需求,例如:消防車、雲梯車是否購置充足,以強化救災救護工作效能。

17、花蓮近年來大樓持續在興建,必須將防災演練及防火計畫落實,將擇期會同消防局及縣政府建管單位,前往花蓮地標艾美酒店視察,以確定防災應變措施符合消防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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