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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召開「吉安鄉光榮砂石專區籌劃進度以期早日落實專區整體開發」之專案會議



本會召開「吉安鄉光榮砂石專區籌劃進度以期早日落實專區整體開發」之專案會議,上午由提案人葉鯤璟議員主持,徐雪玉議員、,邱光明議員、張美慧議員服務處主任陳志強、楊華美議員服務處主任林慧絢主任、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張志翔處長、林政穎科長及相關單位、砂石各業者代表現場與會討論。

葉鯤璟議員表示,希望將花蓮縣內社區之砂石場或預伴場都能遷移至光榮砂石工業區,做一個整體規劃,不會在社區也有個別開發的砂石場,影響社區居民生活及生命安全的問題。

業者為了配合東砂北運而進駐現有之場址,以致於佔用輔導會管轄之土地,輔導會基於職責所在,必須依法提起追討,最後法院判決業者拆場還地,為此監察院及工程會也介入關心,希望經濟部能在工業區劃編整體開發規劃場域,輔導會則希望能將土地移撥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但國有財產署之立場必須依法要求土地騰空撥還,以上乃為目前整體開發方向所遇到之最大瓶頸。

面對花蓮疏濬問題及東砂北運,國內重大工程都需用到花蓮的砂石,與會業者希望將尚無爭議的公有地閒置空地先行移撥國有財產署,移撥完畢之後,再由現場經營業者向國有財產署辦理承租或價購,做為遷場之用地。

台東農場楊技士表示本案進度已經委請律師和廠商完成估價,準備分期分區進行強制執行拆除;但現在被監察院糾正,也會配合相關單位積極研議對策檢討未來新的規劃。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目前本案仍需依照本署109年4月21日意見騰空移交,因為這是法規限制,目前管理單位仍為台東農場,仍需視其狀況。出售的部分能否保留,因為法規規定面積逾1650平方公尺原則上不能出售,以上土地均超過限制,能否出售將帶回去研究,暫予保留。

花蓮縣政府表示,上述所提是新的解決方案,將工廠遷移至另一個地方再另外設廠,建議方法為111年3月19前先以現址申請納管,因為若遷移到另外的廠址,依照工廠輔導法,會變成新的廠,就不能申請納管;但若以新址申請,只要用地合法,就可以申請工廠登記。

本案經專案小組作成決議如下:
1. 請花蓮縣政府依照工廠輔導法輔導業者,依照期程111年3月19日提出申請,申請納管。
2.現有業者,同意輔導會在現有無爭議空地移轉國有財產署,再辦理出租或出售業者,業者申請完後,設廠完成,舊有工廠同意拆除,交輔導會移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3.請花蓮縣政府工商科擇日召開全縣未合法工廠申請工廠輔導法納管說明會。另請砂石公會提供申請表件並成立單一窗口協助未合法工廠之申請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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