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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月11日召開「新城鄉佳林村佳林圳11支線嚴重阻塞,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損失」專案會議。



花蓮縣議會議員莊枝財關心「新城鄉佳林村佳林圳11支線嚴重阻塞,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損失」於第18臨會組成專案小組調處,本會專案成員有潘副議長月霞、張議員美慧、賴議員國祥、田議員韻馨、李議員正文、邱議員光明、謝議員國榮、林議員宗昆、鄭議員寶秀、林議員源富、周議員駿宥、莊議員枝財、楊議員華美、蔡議員依靜等人,會議並邀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陳股長曉君、約僱人員郭淑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花蓮管理處賴管理組長志峯、鐘站長承諺、曾助管師世昌、花蓮縣政府農業處章副處長仁智、吳科長明遠、廖科長彥翔、王技士立勳、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張副處長志豪、林科長詩群、張科長世佳、楊技士定痒、陳情人、縣府府會連絡人溫秘書軍花於本會三樓會議室召開專案會議。
專案召集人莊枝財議員表示:
佳林村當地鄉親說,向縣府、農田水利署及國產署等單位反映都沒解決,佳林圳11支線本來就是灌溉溝渠,溝渠上卻違建佔用,導致溝渠經常堵塞排水不良,會議達成三項結論:
1、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花蓮管理處先行函文致佔用者於今年度防汛期前拆除;另行文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查報違章。
2、若於限內未拆除,請花蓮縣政府依法強制拆除。
3、以上於防汛期未能拆除完畢,由本會行文致檢調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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