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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召開花蓮縣境內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等事宜專案會議



  因花蓮境內狹窄的巷道劃設紅線引發一連串民怨,導致民眾紛紛向縣議員陳情,針對此案莊枝財議員於花蓮縣議會第十九屆第十四次臨時大會提請組成「花蓮縣境內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等事宜」專案,會議決議建議對於狹小巷道寬度認定以建築物為基準與劃設標準認定,並督促縣府於五月定期會研訂相關作業程序、管制辦法送本會,方能使民眾接受,弭平民怨。

  本次與會議員為潘月霞副議長、蔡依靜議員、張懷文議員、賴國祥議員、李正文議員、李秋旺議員、張美慧議員、謝國榮議員、林宗昆議員、徐雪玉議員、吳東昇議員、黃馨議員、簡志隆議員助理田志祥、楊華美議員助理何昊罡、徐子芳議員助理陳映儒等,花蓮縣政府秘書溫軍花、消防局副局長吳兆遠、科長李龍聖、科長黃瑞明、分隊長吳展誼、建設處副處長張志豪、科長張筱雲、花蓮縣警察局分隊長陳信成、葉琮淇及本縣鄉鎮公所派代表出席。

  會中議員莊枝財表示,自從消防通道劃設之後,接到許多民眾陳情,尤其以花蓮市市區道路狹小受到影響甚鉅,為解決此爭議,提請大會組成專案,並同與會議員提出各項相關建議,以求解決當前民眾問題。

  副議長潘月霞指出,玉里鎮許多都市計畫外之巷道,特別是三民里、樂合里,接獲民眾反映突然劃設消防通道,請鄉鎮公所應與民眾先行溝通與公開說明,並將鄰里周邊相關配置停車位先行規畫,以符合民眾需求。

  黃馨議員認為有關畫設單行道部分,應先行取得附近居民同意後再劃設。

  蔡依靜議員提及,馬太鞍及太巴塱部落有在都市計畫區內的部分,請鄉公所應先跟部落說明、公告相關內容使民眾知悉。

  張美慧議員提醒,消防局訂定相關規範時,必須與建設處、警察局、法制單位合力協助,以使法規制度更臻完善。

本次專案結論為:
1、建請縣府針對狹小巷道寬度認定,以建築物為測量基準。

2、有關巷道寬度未滿5.5公尺,車行動線單、雙行之停車管制原則雙邊禁止停車;巷道寬度5.5以上(含)未滿7.5公尺,車行動線單行之停車管制原則單邊禁止停車,並設置單行道告示、行車動線為雙行,以採取單雙月輪流禁停管制方式,於劃設雙邊禁停標線時,亦應設置告示牌。

3、狹小巷道列管情形中私設通道定義部分,請消防局會同建設處研商相關法規規範後,並送專案小組委員知悉。

4、於5月定期會前,將相關作業程序、管制辦法送至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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