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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專案會議



  全國國土計畫已進入第三階段「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圖」,將於一一四年四月卅日前公告實施,議員賴國祥五日邀集召開「國土計畫花蓮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專案會議(見圖),賴國祥強調,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為關鍵,攸關花蓮全縣一百八十三個部落鄉親土地權益與部落未來發展所需;感謝原民處積極向內政部申請一千八百三十萬經費即將辦理部落現況調查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計畫,專案會議決議要求縣府由建設、地政及原民處共同組成專責工作小組,前往部落加強說明並彙整部落鄉親意見。

  因應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訂於一一四年四月卅日公告實施,花蓮縣國土計畫目前已提送報部核定計畫書待內政部全國統一公告實施。國土計畫法接著要進入第三階段,預定一一四年四月卅日前公告實施,花蓮縣預計一一○年六月提送期中報告。與會包括專案小組召集人賴國祥及簡智隆、李正文、笛布斯‧顗賚、黃馨、哈尼‧噶照,縣府秘書長張逸華、原民處長陳建村、地政處長吳泰焜,以及各鄉鎮公所及部落頭目都到場關切。

  會中並聽取規劃公司簡報,專案會議聚焦議題包括,一、花蓮縣國土計畫已提送內政部核定,待內政部全國統一公告實施。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政部應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擬訂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及訂定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二、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屬原依區域計畫劃定之鄉村區,或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部落範圍內之聚落,屬於農村主要人口集居地區,與農業生產、生活、生態之關係密不可分之農村,得予劃設農業發展分區第四類,並與當地部落溝通取得共識,得調整劃設邊界。三、花蓮縣有一百八十三處部落,原鄉村區的農村再生範圍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範圍,因劃設條件不同,將會劃設為城三及農四。

  與會議員李正文、簡智隆及笛布斯‧顗賚皆表示,建議於各部落接辦理說明會,除了聽取族人之意見,也能徹底讓族人了解土地之價值,更能了解本次劃設之相關內容、劃設標準與範圍。

  專案小組決議,一、建請縣府在各鄉鎮公所及部落內辦理說明會,讓族人得以充分了解此次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及使用地劃設之內容。說明會時請準備通用電子地圖、空照圖等相關資料提供給各部落,並且製作工作手冊予部落領袖。請縣府及鄉鎮市公所於二月廿日前確定各單位之承辦人員(需有地政相關專業),俾本案後續執行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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